鋰電池在航空運輸中被劃分為第9類危險品。在運輸過程中,可能會有起火的危險,而且一旦起火,所產生的火焰在短時間內難以被撲滅,這對航空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。為了規范鋰電池的運輸及降低運輸風險,國際民航組織(ICAO)會根據運輸經驗和研究進展對《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》(TI)有關鋰電池運輸的規則部分進行修訂。本小冊子基于第2023-2024版TI及第65版《危險品規則》(DGR)的相關內容編制。本小冊子還參考了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《鋰電池航空運輸指南》和中國民航標準MH/T 1020《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》部分內容,旨在向鋰電池運輸鏈條上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簡明扼要的指導,從而安全合規地進行鋰電池的航空運輸。因鋰電池規則變化比較頻繁,特別提示使用者,在進行運輸時,請參照最新版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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